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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牵头制定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获批发布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11 11:46:23 浏览次数: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共同支持与帮助下,我院负责牵头撰写的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编号:DB31/T 310011-2022、DB32/T 310011-2022、DB33/T 310011-2022、DB34/T 310011-2022)正式获批发布。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指导性文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探索推进医疗机构“智慧药房”建设。各地医疗机构响应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推进“智慧药房”项目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智慧药房”建设和评价工作,我院向长江三角洲区域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制定《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该标准自立项、审查到发布历时一年多,由安徽、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一市多家医疗机构药学专家经共同讨论修改并最终撰写而成。“智慧药房”的定义以及其信息系统、自动设备、智能环境、安全体系、应用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评价标准和建议。《智慧药房评价体系》标准是长三角区域第一部关于智慧药房的标准,该标准的发布不仅提升了长三角区域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也加快了长三角地区药学标准化建设步伐。

周伟杰/文 沈爱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