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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开展《中医药法》培训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24 10:43:27 浏览次数: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公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文颁布后,药剂科立即开始着手对员工进行《中医药法》的培训工作。2017年2月22日下午,药剂科刘圣主任中药师在科会议室开展了《中医药法》内容解读,培训由唐丽琴主任主持,科室中药和西药专业技术人员、实习生、进修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刘圣主任药师从《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药品管理法》与《中医药法》的衔接、《中医药法核心要点解读》、等五个方面进行培训,并结合我院中药房和中药制剂特点,分享了对我院中药发展的一些思考。刘圣主任指出,医有西医、中医之分,药有中药、西药之别,各有所长,也有所短。最是一年春好处,《中医药法》的立法可能给中药发展带来春天,但还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共同努力。

  《中医药法》鼓励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等规定,也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中医药法》的顺利出台表明国家坚定不移发展中医药的决心。《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将是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傅昌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