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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年版)印发执行

文章来源:安徽省卫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4-03-10 09:49:29 浏览次数:

    2014年3月6日,安徽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皖卫药〔20143号)。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全省各级医院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年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目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二、目录构成

    本目录是在原《安徽省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试行)》基础上,增加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未包括的药品,共计1118种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747种、中成药371种(不包括中药饮片)。药品剂型包含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我省新农合药品和城镇医保药品目录所列全部剂型。

三、报销支付

   本目录所有药品的报销支付按照参保人员种类、药品通用名及剂型的不同,分别执行我省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现行支付范围与给付标准。

四、采购使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优先配备和使用本目录内药品,符合集中采购规定的药品必须全部实行网上采购。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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