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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法规

关于公布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15 14:44:46 浏览次数:

     近日,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通知》(皖卫药〔201720号),要求省属医院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与当地物价等部门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一并执行。2015年公布的《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同步废止。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于6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