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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推广使用廉价药 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1元

文章来源:新闻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03 08:47:00 浏览次数: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联合卫生、财政等5部门出台价格等政策。今后,我省将对廉价药品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廉价药品生产和临床使用情况制定《安徽省廉价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省物价局将公布《目录》内药品全省统一销售价格。
    进入《目录》的廉价药品,今后在参加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将不再以价格高低作为中标依据。投标企业技术标入围后直接以全省统一销售价格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对于进入《目录》的廉价药品,未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全省统一销售价格销售,不受现行15%药品加成率限制;已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全省统一销售价格扣减15%药品加成率销售,不受进价限制。
   据介绍,我省首批廉价药品目录将另行公布。“原则上在《国家基本药物》(2012版)范围内,以国家和我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代表品最高零售价格计算,在日均费用上,西药不超过1元,中成药不超过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