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省卫计委网站,整理编辑 发布时间:2015-02-16 09:10:50 浏览次数:
来自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医改办的消息:
2015年2月12日下午,省卫生计生委于德志主任主持召开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布置会,副主任张青、纪检组长王岚出席会议。17家省属医院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及药剂科主要负责人,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在尊重省属医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一是蚌医一附院、二附院和皖医弋矶山医院参加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二是17家省属医院联合进行药品带量采购,成立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领导组、监督组、工作组。三是省立医院为领导组组长单位,安医大一附院为领导组副组长单位、监督组组长单位。四是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要依据实际用药情况,采取单品种带量采购、打包带量采购两种模式组织实施。五是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要按照4月1日执行带量采购结果要求,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
于德志强调,省属医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保障群众就医需求、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高度,从全面深化医改大局出发,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于德志要求,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落实落小落细,为全省做出示范标榜,充分发挥省属医院引领带动作用。
小贴士:什么是“带量采购”?
我国药品“带量采购”起源于上海“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的闵行采购模式,后来被安徽省进一步发展完善,最终形成以“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制”和“一品三剂型两规格”为主要特点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模式。
“量价挂钩”是世卫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规范。依据国际通行做法,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应和采购数量、回款时间以及配送半径相结合,采购批量越大、回款时间和配送半径越短,价格就应该越低。我国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就是在基本药物招标时兼顾药品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做到量价挂钩,把需求集中起来,通过“量”的方式,达到合理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
“带量采购”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增加了对采购数量的约定,使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紧密联系起来。这种方式不再单纯以价格作为评价标准,以前单靠价格取胜的企业将不再具有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