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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网售药品从严管控

文章来源:省药监局网站、中国医药报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6-04-25 11:29:17 浏览次数:

处方药不得在网上销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通过快递配送药品……为保障药品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了《安徽省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安徽省目前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有18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有87家。《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及其网站,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是否标注资格证书编号;网站资格证书是否超出使用有效期,是否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广告;获得交易资格证书的网站是否超出批准的范围进行交易,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站是否违法销售处方药等内容。

安徽省局明确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

该局要求,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的企业,每月月底前必须向所在地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当月企业自查及运营情况报告。安徽省局不定期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依法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其网站,同时在省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