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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75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

文章来源:中安快讯;省卫计委网站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06 16:22:40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到2017年底,今后,我省75家县级公立医院将被纳入临床路径推广管理范畴,这些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县级医院中,70%的出院患者将能沿着临床路径,得到合理、高效、廉价的治疗;住院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或增幅不超过当年度CPI指数。

住院:平均住院日缩短,住院费用增速不超过CPI

    “临床路径管理”是指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院内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依照该模式接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从2010年起,中国50家医院将推行仿照工业流水线设计的“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同病同治”。

    我省医院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后,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病例均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得到控制,实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的县级医院住院病例均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或增幅不超过当年度CPI指数;平均住院日较上年同期也将降低。

    到2017年底,实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0%,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逐步降到20元以下。

    省卫生计生委每季度将组织一次督导检查,全面督导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展,对各项临床路径管理、质量、效率和费用指标等进行综合评价,督查结果全省通报。

用药:药占比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比例下降

    到2017年底,实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县级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在制定临床路径表单时,医院必须控制不合理输液,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参照兄弟省市做法,以下二十一种药品不能纳入临床路径表单中,分别为: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小牛血清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骨瓜多肽、注射用红花黄素、注射用脑蛋白提取物、谷红注射液、注射用核糖核酸Ⅱ、脾氨肽口服冻干粉、瓜蒌皮注射液、香菇多糖注射液、注射用复合辅酶、鸦胆子油注射液、注射用肝水解肽、注射用复方三维B、单唾液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小牛血取蛋白提取物、转化糖电解质、参芪扶正注射液、脑肌苷肽注射液、注射用磷酸肌酸钠、前列地尔。

病种:每家医院选择病种不得少于50

    我省将建立新农合临床路径病种单病种付费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全部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外伤、分娩除外),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医院要结合年度病种分布和本院工作实际,选择不少于50个有代表性的病种,作为本院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并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检查项目和治疗药物,限定使用的耗材。

    据介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新农合均试行单病种付费,单病种付费标准根据同病种县域外就诊病人比例和次均费用增减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单病种付费标准与县域外就诊比例降低、次均费用增幅低于当年CPI等指标挂钩。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单病种双定额付费改革,即固定病人和农合支付定额。单病种付费中节约的费用原则上按照不低60%比例奖励给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