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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报

CFDA发布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25 21:01:52 浏览次数: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30号公告,决定对匹多莫德制剂(包括匹多莫德片、匹多莫德散、匹多莫德分散片、匹多莫德口服溶液、匹多莫德口服液、匹多莫德胶囊、匹多莫德颗粒)说明书进行修订。说明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药代动力学】等项进行修订。修改要求如下:

一、【适应症】项修订为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二、【用法用量】项修订为

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成人:每次0.8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三、【不良反应】项修订为

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

1. 消化系统损害: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口干、腹胀、食欲异常、胃灼热等,罕见肝脏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偶见可致皮肤过敏(包括皮疹和瘙痒)、皮肤潮红等;严重者可罕见皮肤、粘膜溃疡;

3. 神经系统损害:偶见头晕、头痛、眩晕等;

4. 其他:偶见胸闷、发热、嗜睡、心悸、面部水肿、唇部水肿等,罕见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四、【禁忌】项修订为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3岁以下儿童禁用。

3. 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4.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禁用(请企业注意,处方中含有相应成份的品种请增加此条)。

五、【注意事项】项修订为

1.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2. 先天性免疫缺陷(高IgE综合征)患者慎用。

3. 由于食物会干扰本品的吸收,须空腹服用。

4.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修订为

尚未有孕妇和哺乳妇女用药方面资料。尽管动物实验无生殖毒性,仍不宜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七、【儿童用药】项修订为

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详见【用法用量】。3岁以下儿童禁用。

八、【老年用药】项修订为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项修订为

药物可能影响抑制或诱导淋巴细胞功能活性,或影响免疫系统活性的药物的效力。

、【药物过量】项修订为

尚未有使用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遇药物过量,则需用常规方法如催吐、导泻、输液等促进过量药物排出。

十一、【药代动力学】项修订为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人体口服生物利用度为45%,半衰期为4小时,以原型(静脉给药剂量的95%)经尿液排泄。与禁食状态下给药相比,与食物同时口服时,生物利用度降低50%,血浆浓度达到最大值时晚2小时。

本品完全经尿液排出,肾功能不全者消除半衰期延长。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血浆肌酐浓度5mg/dl),匹多莫德的消除半衰期不超过8〜9小时。尚未进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因为本品几乎完全以原型经尿液排泄。